广告公司VI设计合同
合同编号D-2021-VI
甲方广告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客户(以下简称乙方)
1. 甲方拥有广告设计及制作的专业技术和经验,能够为乙方提供VI设计服务;
2. 乙方希望甲方为其提供VI设计服务并达成合作意向。
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本着平等互利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达成以下协议
一、服务内容
1. 甲方为乙方提供VI设计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VI设计方案、VI设计制作、VI设计效果图等。
2. 甲方的服务以乙方提出的需求为基础,根据乙方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,提供优质的服务。
二、服务费用
1.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报价单支付VI设计服务费用。
2.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50%的设计费用,余款在服务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结清。
3. 如乙方需要对服务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,甲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方案并与乙方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后,费用应按照修改后的价格重新计算。
三、服务期限
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完成之日止。
2.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延期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。
四、知识产权
1.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VI设计服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,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等,均归乙方所有。
2. 甲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、程序、技术等,均为甲方所有,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。
五、保密条款
1. 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。
2. 对于因泄露商业秘密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,泄密方应承担全部责任。
六、违约责任
1.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VI设计服务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2.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。
七、争议解决
1.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
2. 如协商不成,双方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。
八、其他条款
1.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
2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